为解决包头市中等职业学校(包括各类技工学校)学生的就学问题,进一步减轻农牧民家庭经济负担,保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推动我市职业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近日市财政局下达2015年春季学期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两免”(免缴学费、免费提供教科书)资金2,822.6万元,其中:免学费资金2,337.5万元,免费提供教科书资金485.1万元。 包头市自2011年春季开学期起,对全市所有具有内蒙古户籍的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不包括实行工学交替的成人中专学生)实行“两免”政策。按照国家政策,将非内蒙古户籍的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涉农涉牧专业学生也纳入了“两免”政策范围。按照政策要求,每位学生每年免学费2,000元,在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以及中等职业学校特殊类专业学生,按照相同的标准给予补助,其学费高于补助标准的部分由个人负担。免费提供教科书标准为一、二年级学生每生每年免费标准为550元,三年级学生每年标准为100元。
包头市财政局要求各地加强资金管理使用,要严格加强学生的学籍管理,确保学生信息真实、可靠。对挤占、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